3月11日,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印发《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到,大力推进“新能源+储能”项目建设,落实“新能源+储能”标准配置政策,2023年7月1日以后2025年以前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、陆上集中式风电,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%、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。2025年及以后首次并网(指通过电网公司批复的正式接入系统方案并网)的陆上风电和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,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%、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。
优化光伏、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,发挥国资国企在新能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,加强光伏、风电资源利用。因地制宜建设“渔光互补”“渔光一体”“废弃矿区尾矿利用”等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。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,充分挖掘全区地面和屋顶光伏资源,探索建设禄步、白诸绿美光伏示范镇,并在全区各镇(街道)推广光伏示范镇经验。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,加强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公立学校、公立医院、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,提升全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。有序适度发展陆上风电,结合“千乡万村驭风行动”,谋划建设若干个分散式风电试点示范项目。加快绿电送出项目建设,按照本地风电、光伏等项目实际,统筹推进新能源送出配套工程建设。到2025年,累计新增光伏发电和风电装机容量约100万千瓦。